关于收取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了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更好地为会员服务,现开始收取2018年度会费。在此,感谢各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。
一、缴纳标准
1、会长单位10000元/年;
2、副会长单位5000元/年;
3、理事及监事单位2500元/年;
4、一般会员单位(如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、检测中心)1500元/年;
5、单体零售药店300元/年;
6、连锁经营单位按属下药店数每间50元/年(统缴)。
二、缴纳方式
请各会员单位于2018年6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会费汇至协会账户,协会将出具 “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”。
收款单位:东莞市医药行业协会
银行账号:201 0023 1192 0002 2964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石龙支行
注:以个人账户汇款或由其他单位代缴的,请在汇款附言注明代缴费单位名称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秘书处傅永强
电话:86188125,13827280970
传真:86188125
特此通知。
东莞市医药行业协会
2018年5月21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