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征求《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(2015年第283号)
为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,引导产业健康发展,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,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《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将修改意见于2016年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。
联系人:张体灯 电子邮箱:zhangtd@cfda.gov.cn
特此公告。
附件: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24日
2015年第283号公告附件.docx